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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摘要:威廉斯在《人类的偏见》一文中试图为物种主义做出辩护。物种主义的核心观点是,我们仅仅因为自己是人类物种的成员就值得特殊对待。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对威廉斯的物种主义做一回应,即“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物种主义有没有犯性别主义与种族主义的类似错误”以及“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本文也试图据此说明,哲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为我们根深蒂固的偏见辩护,而是质疑这些偏见。
关键词:物种主义人类的偏见反物种主义种族主义性别主义
一、导论
在B.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的《人类的偏见》一文中,他为物种主义立场做出了辩护。物种主义是一种仅仅因为他们是属于自己的物种的成员就支持自己的物种的偏见。①在我们自己的物种是人类的情况下,物种主义即“人类的偏见”。威廉斯在该文末尾提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假设,为他的物种主义立场做出了一个有趣和有力的辩护。他假设了这样一种场景:人类的星球即将被外星人占领,这些外星人有比人类更美丽的外表,更聪明的头脑和更卓越的行星治理经验,他们能够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产生最好的后果。不幸的是,他们发现人类是不可救药的,只有消灭人类才会让一切好起来。威廉斯说:“在这个时刻,似乎只有一个问题可以问:你站在谁的一边?”(1)在威廉斯看来,反物种主义者似乎只能选择站在外星人一边,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而物种主义者将选择站在人类一边,把外星人赶出地球。因此,物种主义是忠诚于人类的“人道主义”,而反物种主义则是不人道的,是违反人性的,是纳粹主义的。
作为物种主义最重要的批评者,P.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解放理论是威廉斯的主要攻击对象。辛格对物种主义的一个重要批评是,物种主义犯了与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相似的错误。正如“一个人不是白种人”不是认为他比其他人(白种人)更低级的原因,“它不属于人类物种”也不是认为它比人类更低级的原因。正如“她是女性”不是认为她比其他人(男性)更低级的原因,“它不属于人类物种”也不是认为它比人类更低级的原 因。(2)对此,威廉斯的回应是,物种主义与种族主义、性别主义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在我们与动物的关系中,“对我们而言,唯一的问题是那些动物应该如何被对待”③,而当白人男性问出“她们应该被如何对待”的问题时就已经犯了错误。在一篇对物种主义的回应论文中,辛格重申,物种主义犯了与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相似的错误,并认为这是为什么威廉斯的提议是错误的。(3)
但是根据什么理由,我们认为人类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相比具有优先性?对此,威廉斯的回答似乎是,我们不需要理由。或者,他认为“我们是人类”就是一个充足的理由。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无法逃脱的立场。(4)但是这也许并不是一个无法逃脱的立场。R.劳特立(Richard Routley)假设了一个这样的场景:在宇宙大灾难后,最后的人类决定消灭周围所有的动植物,包括树木、森林和生态系统。如果物种主义是无法逃脱的,我们大概认为这些最后的人类的做法是无可指摘的。但事实是,我们大多数人认为就算人类终将消失,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自然和环境本身仍然是有价值的,消灭它们是错误的。(5)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并不总是拥有物种主义的道德直觉,物种主义并非一个我们无法逃脱的立场。
以上述讨论为出发点,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威廉斯的物种主义或“人类的偏见”做一回应,即探讨“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物种主义是否犯了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类似错误”和“物种主义是否是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本文也将考虑对以上论证的两个可能反驳并对此作出回应。最后,本文将试图据此表明,哲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为我们根深蒂固的偏见做辩护,这些偏见完全有可能是毫无根据和任意的。哲学的主要任务应该是“质疑这个时代的基本假 设”(6)。
二、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
毋庸置疑,物种主义是一种人类的偏见,这种偏见认为人类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相比具有优先性。因此在我们被问及“你站在谁的一边”时,物种主义的回答是:我站在人类的一边。而如果有人竟然选择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那这一选择似乎是反人类的,不人道的,是纳粹主义的。这个刁钻的问题不禁让我们想起一些人对怀疑论者的一个回应,这些人说,如果你不相信外物存在,你面前是悬崖,你敢跳下去吗?如果你选择不跳下去,那你就是自相矛盾的,你在本质上仍然不是一个怀疑论者;而如果你选择硬着头皮(bite the bullet)跳下去,那你可能遭遇非常严重的后果。威廉斯的问题也似乎同样让他的对手陷入两难之中。如果他选择站在人类一边,那他就是自相矛盾的,他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物种主义者;如果他选择站在外星人一边,那他就陷入了反人类和非人道的纳粹主义立场。
在回答威廉斯的问题之前,让我们假设这样一个场景:人类即将占领A星人的星球,相比A星人,人类有更美丽的外表,更聪明的头脑和更卓越的行星治理经验。人类可以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对A星球产生最好的后果。不幸的是,人类发现,A星人是不可救药的,只有彻底消灭A星人才能让一切好起来。现在再让我们提出威廉斯的问题:你站在谁的一边?你是与人类站在一起,消灭A星人;还是与A星人团结起来,消灭人类?我想,我们中的很多人很难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与人类站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我就有理由与人类站在一起,消灭A星人,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够充分的理由。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假如A星人的脸长得像虫子一样,那么虽然他们拥有仁慈和善良的品格,假如他们的目标是给世界带来更多的恶心感,那么我们仍然拒绝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我们有理由消灭他们。(7)就像我们最熟悉的格林童话中讲的青蛙王子的故事,虽然王子的品格一直是仁慈和善良的,他帮助公主找回了掉入水中的金球,但是在他的外貌长得像青蛙时,在他变成帅气英俊的王子之前,美丽动人的公主就有理由嫌弃他和讨厌他,不与他成为朋友,不跟他一起玩。但是我们中的很多人真的赞同公主的行为吗?我们也许理解和同情公主听到一只青蛙想要跟她成为朋友,想要她喜欢他时的错愕和厌恶,甚至恶心。但是我们仍然同意国王的说法,我们不应该鄙视在我们困难时帮助过我们的人,即使他长得像一只青蛙。
现在让我们假设A星人就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动物,例如大猩猩。大猩猩没有人类这么美丽的外表,也没有人类这么聪明的头脑,更缺乏卓越的生态治理经验。人类可以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产生最好的后果。而不幸的是,人类发现,大猩猩的泛滥给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只有消灭大猩猩才能让生态系统恢复如初。回到威廉斯的问题:我们站在谁的一边?我们是站在人类一边,支持消灭大猩猩;还是站在大猩猩一边,反对人类?持有人类的偏见的人或者所谓的物种主义者,可能认为人类相比大猩猩之类的动物更具有重要性,所以当大猩猩给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带来危害时,这些人支持消灭大猩猩来维系生态环境。但是如果我们把大猩猩替换成人类呢?假如人口的增长给生态系统带来巨大的压力,当消灭人类才能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时,这些物种主义者是否会支持消灭人类?这时,认为人类比生态系统更加重要的物种主义者将拒绝消灭人类,虽然从维系生态系统的角度看来,这是正确的做法。
因此,C.戴蒙德(Cora Diamond)等认为物种主义与环境保护主义或动物保护主义一致的人应该警惕,这种一致性只有在保护环境或保护动物有利于人类的利益时才出现。(8)当人类的利益与动物的利益或环境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个前后一致的物种主义者,必定会选择偏好人类的利益超过动物的利益或环境的利益。所以在这些冲突发生时,为了人类物种的利益,其他物种的利益可能被忽视,甚至被伤害。(9)而对此物种主义者提供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我们是人类!”但是,仅仅这一个理由不能证成我们对其他物种的伤害,我们需要其他的理由。如果我们仅仅基于这一个理由就伤害其他物种,那么我们对其他物种的感受就是不敏感的,我们也因此并不是人道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物种主义并不是一种人道主义,它也有可能是非人道的纳粹主义行径。
三、物种主义是否犯了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类似错误?
归根结底,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仅仅“我们是人类”就是我们值得特殊对待的理由?或者说,为什么仅仅“我们是人类”就是我们的利益优先于其他物种的利益的理由?威廉斯深刻意识到,从宇宙视角看来,“人类绝对重要性的观念似乎已经消亡,或者正在消亡”(10)。对于宇宙而言,人类是渺小的。B.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自由人的崇拜》(“A Free Man's Worship”)一文中就谈到了人类生命的短暂,地球的渺小和宇宙的浩瀚。F.拉姆齐(Frank Ramsey)曾开玩笑说,他对于宇宙的印象远没有他的朋友那么深刻,这大概是因为他有240磅重。但是威廉斯强调,我们并不是从宇宙视角来看待自己的特殊重要性,我们是从“我们”的视角来看待自己的特殊重要性。(11)仅仅“他是人类的一员”或者“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就足够使得她受到特殊的对待。被告知有人失陷在熊熊燃烧的大楼中,就是我们动员所有力量去营救他们的充分理由。(12)
但辛格认为,“他是人类中的一员”与他的种族、性别一样,与他受到何种对待不相关。(13)辛格的问题是,与动物相比,人类有什么独特的特征使得他们应该得到特殊的对待?(14)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具有理性或反思能力吗?例如,威廉斯认为动物与人的区别在于“它们不能寻求或理解理由”(15)。可一些动物,例如黑猩猩或狗类也具有理性或反思能力。一只金毛巡回犬能在三条路线中筛除其中两条路线,选择正确的路线找到自己的目标。而几个月大的婴儿和智障的成年人却没有理性和反思能力,他们“不能寻求或理解理由”。或者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具有语言能力,以至于受压迫的群体可以为自己发声,争取自己的权利?⑥但几个月大的婴儿和言语障碍人士也没有语言能力,他们也无法为自己发声,需要其他人为他们代言。甚至几乎所有人都无法自己提出法律诉求,他们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必须通过律师来提出自己的诉求。威廉斯说,在谈论我们与动物的关系时,对我们而言唯一的道德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⑦。但在此,“我们”与“他们”的界限到底何在?
努斯鲍姆认为我们不仅不能在我们自己的物种和“像我们”的动物(猿类、大象、鲸鱼和狗等)之间划出界限,我们甚至无法在我们已知“像我们”的动物和其他被认为缺乏智力的动物之间划出界限,因为每一种动物都在努力过一种繁兴的生活,“智力体现为多种多样令人着迷的形式”(16)。努斯鲍姆举了几个过着繁兴生活的动物的例子,其中一个动人的案例是母象弗吉尼亚。大象科学家J.普尔(Joyce Poole)在其回忆录《与大象一起成长》(Coming of Age with Elephants)中写下了弗吉尼亚的故事。她是一头喜欢听乔伊斯唱歌,有着琥珀色大眼睛的母象。她经常在肯尼亚安博塞利国家公园的草原上散步。她刚出生的象宝宝在她的肚皮下走动。努斯鲍姆让我们想象弗吉尼亚的死亡场景,她的象牙被锯掉,脸上留下两个血淋淋的洞。其他大象试图用鼻子扶起她的身体,却发现她一动不动。最终这些大象确认了她的死亡,把土和草洒在她的身体上。弗吉尼亚的象宝宝消失了,也许被贩卖到美国某个不关心动物来源的动物园。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虽然我们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但是忽视动物的利益和残忍对待动物的做法显然不是正确对待他们的方式。并不是每个物种主义者都赞成为了人类的经济利益残忍地对待、甚至杀害动物,特别是像母象弗吉尼亚这样“像我们”的动物。毕竟,威廉斯认为,物种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而残忍地对待动物是不人道的。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如此对待他们(其他动物) 威廉斯可能给出一些基于人类的偏见的理由,例如,这样做体现并助长了人类的残忍品格,损害了个人的完整性。但是“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却绝不是其中一个理由。
辛格和努斯鲍姆试图模糊的,正是威廉斯所强调的,在“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泾渭分明的界限和区分。威廉斯拒绝承认物种主义和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的相似性,是因为他认为在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存在真正的区别,而在白种人和其他人种之间、在女性和男性之间却不存在真正的区别。威廉斯认为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物种,在于人类能够“寻求或理解理由”,可以使用语言提出自己的诉求,而其他动物则不能。他认为白种人和其他人种、女性和男性之间之所以没有这种区分,是因为不管他们皮肤的颜色是什么,不管他们的性别是什么,他们都是“我们”中的一员,而其他动物则属于“他们”。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并不存在威廉斯所谓的真正区别,那些通常被看作是人类与动物的真正区别的特征,例如理性能力和语言能力,并不为所有人所共有,但却是一些动物所拥有的。并且,为什么我们要强调“我们”与“他们”(其他动物)的区别呢?如果黑皮肤和女性不是一个人遭受虐待和忽视的理由,为什么“它是其他物种的成员”可以成为其他动物遭受虐待和忽视的理由?辛格强调,其他动物和人一样值得平等的考虑,因为它们都具有感受能力,能感受痛苦。边沁说:“问题不是它们能否说理或说话,而是它们能感知痛苦吗?”(17)努斯鲍姆在这一点上同意辛格和边沁的观点,即其他动物和人类一样都具有感受能力,因此值得平等的考虑。(18)
也许这一天终会到来,母象弗吉尼亚或其他动物的困境被我们看见,并且我们认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就是一个充足的理由让我们动用所有的资源去营救他。这时我们不再强调“我们”和“他们”(其他动物)之间的区分,也不再认为人类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
四、物种主义是否是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
至此,关于为什么物种主义是错误的,我们已提出了两个理由。第一,根据我们模拟威廉斯的外星人假设提出的三个假设,我们认为仅仅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不是偏好人类的利益超过其他物种的利益的理由。在与环境保护或动物保护背道而驰时,物种主义完全可能导致一种非人道的纳粹主义立场。第二,威廉斯试图避开辛格对物种主义类似于种族主义与性别主义的批评,强调人类与其他动物存在真正的区别,即人类能寻求和理解理由,以及人类能使用语言来提出诉求,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些能力并非所有人所共有的,也非人类所独有。当威廉斯说,我们与其他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如何对待他们”时,他已犯下了物种主义的错误。
但是威廉斯可能回应,对于我们而言,物种主义是无法逃脱的立场。如果当我们把自己的物种的利益置于其他物种利益之上,或者当我们把我们与其他动物的关系看成我们与他们的关系时,我们就犯下了物种主义的错误,那么这种错误不过是一种偏见,一种作为人类无法逃脱的偏见。在回答人类的偏见是否最终无法逃脱时,威廉斯回到了他的外星人假设。在仁慈和极具星球管理能力的外星人到来之际,作为人类,我们选择成为合作者,与他们一起消灭人类,还是成为抵抗者,把外星人赶出地球?假如我们选择成为抵抗者,那么我们当然持有人类的偏见。但就算我们选择成为合作者,威廉斯认为,我们也无法逃脱人类的偏见。
威廉斯认为辛格等功利主义者将选择成为合作者,消灭人类,因为这样做可以带来最好的后果。但是即使他们选择成为合作者,他们也必须使用人类可理解的语言和论证。如果这些语言和论证是人类所独有的,那么悖论的是,合作者根本无法与外星人合作。所以合作者必须使用外星人和人类都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论证。但是即使他们使用双方都可理解的论证,也不能保证外星人和人类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我们与他们的差异可能如此之大(想象长得像虫子的A星人),以至于也许最终我们只能与他们订下互不侵犯的协定,过着互不打扰的生活。就像公主与青蛙不能成为朋友一样。但是也许存在一个我们可以诉诸的更普遍的道德原则(例如功利原则),这个普遍道德原则承担着青蛙王子的故事中的国王的角色。他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逃脱自己的地域偏见,超越我们的人类的偏见,真诚地接纳外星人,与他们合作。对此,威廉斯的回答是:“结果很可能是,你或者陷入自我欺骗,如果你认为你成功了;或者陷入自我厌恶或自我鄙视,如果你承认你终将失败。”(19)
因此,在威廉斯看来,物种主义与其说是一种统帅其他道德原则的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不如说是一个我们都必须承认的伦理事实。它是我们人类无法逃脱的偏见。辛格等功利主义者所忽视的正是真实世界和人类生活的这种复杂性。(20)功利主义试图用一种简单但又过于苛刻的原则来要求所有人,其结果是,或者人类陷入自我欺骗,认为自己可以成为合作者,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或者人类陷入自我厌恶和自我鄙视,因为人类发现自己无法摆脱自己的物种偏见,成为合作者,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
如果不管怎样我们都无法摆脱人类的偏见,那么我们当然不能说物种主义是错误的。并且就算物种主义是错误的,我们也应该把它当作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来接受。对于威廉斯的问题“你站在谁的一边”,正确的答案不在于理解“我应该做什么”,而是理解“我是谁”。这种关于“我是谁”的自我理解,与我占有什么偶然属性不是一回事。它是我从偶然性的变迁中拯救出来的一种自我连续性,使我拥有尊严和完整性。正是因为奥德赛在进行他的艰难旅途之前就预设了关于他是谁的自我理解,并且一开始就知道他是谁,他才能克服重重困难,以他最开始所是的那同一个身份返回家园。
这大概是威廉斯想要给出的回答。我们无法改正人类的偏见,因为我们无法修改关于“我是谁”的自我定义,这种自我定义从一开始就已经被预设好了。但是这种回答似乎太过仓促。如果威廉斯要为人类的偏见做进一步论证,那么他必须论证,人类为自己的物种偏见承担责任并尽可能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但是要作出这一论证,就必须预设人们的偏见是不受控制的、任意的。但是大多数人却承认,我们拥有为我们的目的承担责任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卢梭所描述的自由个体运用理性引导自己的欲望的能力(21),也是罗尔斯所说的人的理性能力的一部分,即我们拥有能够形成、选择和修改我们的善观念的道德能力。(22)如果人们以自己无法逃脱人类的偏见为借口,拒绝考虑其他物种的利益,那么看起来这种行为才是自我欺骗。
最后,让我们回到劳特立的宇宙大灾难假设。假如在宇宙大灾难后,最后的人决定消灭自己周围所有的生命,包括动物、植物和其他一切物种。从人类的偏见看来,这种做法是无可指摘的。但是根据我们大多数人的直觉,这种行为却是错误的。所以,看起来我们大多数人都拥有一种反物种主义的直觉,我们可以逃离人类的偏见,认可我们周围的动物、植物,我们的自然和环境本身的价值。(23)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拥有“消灭周围的一切生物的做法是错误的”这一直觉,是因为我们仍然残留着人类仍将继续存在的幻觉,因此我们认为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对人类是有害的。根据这一反驳,我们之所以拥有这种直觉正是因为我们的人类偏见,我们无法逃离这种偏见。
但是劳特立假设,就算是在人类利益完全不相关的情况下,在最后的人死亡后人类将不再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大多数人仍然拥有“消灭周围的动植物和其他物种是错误的”这一直觉。正是这种与我们人类的物种偏见相冲突的反物种主义直觉的存在,让我们坚信罗尔斯等人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拥有纠正人类偏见的理性能力和自主能力。我们可以把自身与人类利益拉开距离,把其他动物当作“我们”中的一员看待,同情他们的遭遇,对他们的感受具有敏感性。这种反物种主义立场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立场,它避免了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的错误。
五、反驳与回应
针对以上论证,可能有如下反驳。(24)第一,在第三个场景中,我们假定在大猩猩泛滥导致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不稳定时,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的直觉是我们不会为了维系生态系统的稳定选择消灭大猩猩,因为我们觉得大猩猩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一样是有价值的,消灭大猩猩的行为是不人道的纳粹主义行径。但是有人可能反驳,因为我们都持有人类的偏见,所以在大猩猩这个物种威胁人类的生存时,我们将选择消灭大猩猩来保存我们自己的物种。正如在第一个场景中,当外星人来袭威胁人类物种的保存时,我们大多数人将选择团结起来消灭外星人。这种偏见在我们的心灵中是根深蒂固和无法摆脱的,正如假设我是荒漠的孤独旅行者,我们只有在看到其他人类时才会喜极而泣,不会在看到一只狗时喜极而泣一样。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根据什么我们认为人类的生命相比动物而言更有价值?或者人类的何种独特性使得我们赋予他们更高的道德地位?是人类的理性和反思能力使得他们区别于其他的动物吗?还是人类的语言能力,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已经知道,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区别,这些在威廉斯看来区别于人类和其他动物的特征,并不是人类所独有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的特征。因此,人类并没有什么独特的特征使得他区别于其他动物,使人类具有独特的道德地位,使我们必须优先考虑人类而不是其他动物的利益。
第二个反驳是:人与动物之间确实存在真正的区别,不管其他动物看起来具有何种理性能力或语言能力,他们都不可能跟我们谈论道德哲学。并且,其他动物也无法成为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他们没有自我意识,也缺乏自由意志,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威廉斯是正确的,我们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
我们对此的回应是,一方面,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跟我们谈论道德哲学”的理性与语言能力。几个月大的婴儿不具有这些能力,智力障碍者和语言障碍者也不具有这些能力。也许威廉斯可以反驳说,婴儿具有如此这般的潜能,他们是可以拥有这些理性与语言能力的潜在的道德行为者。但是智力障碍者和语言障碍者呢?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潜能,他们永远也无法拥有这些能力。因此,认为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人类拥有理性和语言能力而其他动物没有的说法把这些人排除出了人类的行列。另一方面,在一些案例中,人类从其他动物(而不是人)身上接受到更多的善意。在这些例子中,人类是被动接受动物的对待,而不是主动对待动物的。例如,努斯鲍姆曾讲述一个被迫嫁给一个年长她许多的男人的少女艾菲的故事。她因为婚姻的乏味曾陷入一段婚外情,但她很快终止了这段感情并试图修复自己的婚姻。在与她的丈夫幸福生活了八年后,她的丈夫找到了她当初婚外情的证据并离开了她。在她晚年时,只有一只狗陪伴在她身边。(25)我相信,艾菲在荒漠独自旅行时,应该更期待看到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在一些情况下,“忠诚于人类”的偏见看起来如此荒谬,我们甚至忍不住问:我们到底要忠诚于人类的何种特征?有时我们在动物身上比在人身上更多地看到忠诚、善良和友爱这些良好的品质。
最后,有人认为以人为中心的物种主义可以有很多辩护的路径,指出人和动物的区别,只是其中一种。例如,我们可以根据人权辩护的利益理论或人的内在价值理论等来为其辩护。另外,即使人和动物之间在诸多性质上只有量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无法为人和动物在质的方面的差异对待辩护,并不意味着人权得不到辩护;类似地,它也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给予人和动物平等对待。对于这一质疑,一方面,我们认为为物种主义辩护的利益理论或人的内在价值理论归根结底仍将诉诸人和动物的区分。当被问及“人的利益为什么比动物的利益重要”或者“为什么人具有内在价值而动物不具有”时,这些理论家仍将回到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另一方面,本文并不试图证明“人权无法得到辩护”“我们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我们应该给予人和动物平等对待”。本文仅仅试图证明人和动物值得平等考虑。认为动物应该具有与人同等权利的说法是荒谬的。没有人认为动物应该与人同等地拥有投票权。但是我们确实认为我们应该同等地考虑动物的痛苦和人的痛苦,不能仅仅因为它是动物,就虐待它、忽视它。
六、结论
我们承认物种主义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的人类偏见,它看起来甚至是无法摆脱的,是内嵌于关于“我是谁”的自我理解之中的,是复杂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哲学的主要任务,不是为我们固有的、根深蒂固的偏见辩护,而是挑战这些我们大多数人认为理所当然的假设。(26)作为具有理性能力的自主个体,我们总是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与人类的偏见拉开距离,我们可以拒绝威廉斯的“我们”与“他们”(其他动物)的区分,把其他动物看成是“我们”中的一员,把他们看成是值得平等考虑的道德共同体的成员。物种主义不是一种人道主义,而是一种把人类利益置于其他物种利益之上的错误实践。
【注释】
① Cf.Peter Singer & Helga Kuhse,“The Moral Status of the Embryo”,in Unsanctifying Human Life,Helga Kuhse ed.,Blackwell,2002,p.184.
(1) ③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2;p.148.
(2) 参见辛格:《动物解放》,祖述宪译,中信出版社,2018,第2—12页。
(3) Cf.Peter Singer,“Why Speciesism is Wrong”,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31 (2016):p.31.
(4)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1.
(5) 参见阿特菲尔德:《环境伦理学》,毛兴贵译,译林出版社,2022,第5页。
(6) Peter Singer,“All Animals Are Equal”,in Applied Ethics,Peter Singer e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25.
(7)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9.
(8) Cf.Cora Diamond,“Bernard Williams on the Human Prejudice”,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41 (2018):p.380;参见魏犇群:《物种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世界哲学》2022年第2期。
(9) Cf.Jeff McMahan,“Bernard Williams:A Reminiscence”,in The Moral Philosophy of Bernard Williams,Alexandra Perry and Chris Herrera eds.,Cambridge Scholars,2013,p.20.
(10)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37.
(11) 参见威廉斯:《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陈嘉映译,商务印书馆,2017,第144—145页;Cf.Bernard Williams,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p.118.
(12) ⑥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2;p.141.
(13) Cf.Gerald Lang,“Discrimination,Partial Concern and Arbitrariness”,in Luck,Value,and Commitment:Themes from the Ethics of Bernard Williams,Ulrike Heuer and Gerald Lang ed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p.298.
(14) Cf.Peter Singer,“Reply to Bernard Williams”,in Peter Singer Under Fire,Jeffrey Schaler ed.,Open Court,2009,pp.97-101.
(15) ⑦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1;p.141.
(16) 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6页。
(17) 辛格:《动物解放》,祖述宪译,中信出版社,2018,第10页。
(18) 参见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88—89页。
(19)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2.
(20) 参见斯玛特、威廉斯:《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劳东燕、刘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第275页。
(21) 参见王幸华:《自尊的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第64页;Cf.Xinghua Wang,“Amour-Propre in Rousseau:The Tie that Binds”,The Philosophical Forum 49 (2018):p.441.
(22) Cf.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0;John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A Restatemen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6-7;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5,p.50.
(23) 参见阿特菲尔德:《环境伦理学》,毛兴贵译,译林出版社,2022,第5—6页。
(24)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并不试图考虑所有的可能反驳,而只考虑最根本和最有挑战性的两个反驳。
(25) 参见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121—122页。
(26) Cf.Peter Singer,“All Animals are Equal”,in Applied Ethics,Peter Singer e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25.
原载: 《世界哲学》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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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威廉斯在《人类的偏见》一文中试图为物种主义做出辩护。物种主义的核心观点是,我们仅仅因为自己是人类物种的成员就值得特殊对待。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对威廉斯的物种主义做一回应,即“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物种主义有没有犯性别主义与种族主义的类似错误”以及“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本文也试图据此说明,哲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为我们根深蒂固的偏见辩护,而是质疑这些偏见。
关键词:物种主义人类的偏见反物种主义种族主义性别主义
一、导论
在B.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的《人类的偏见》一文中,他为物种主义立场做出了辩护。物种主义是一种仅仅因为他们是属于自己的物种的成员就支持自己的物种的偏见。①在我们自己的物种是人类的情况下,物种主义即“人类的偏见”。威廉斯在该文末尾提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假设,为他的物种主义立场做出了一个有趣和有力的辩护。他假设了这样一种场景:人类的星球即将被外星人占领,这些外星人有比人类更美丽的外表,更聪明的头脑和更卓越的行星治理经验,他们能够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产生最好的后果。不幸的是,他们发现人类是不可救药的,只有消灭人类才会让一切好起来。威廉斯说:“在这个时刻,似乎只有一个问题可以问:你站在谁的一边?”(1)在威廉斯看来,反物种主义者似乎只能选择站在外星人一边,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而物种主义者将选择站在人类一边,把外星人赶出地球。因此,物种主义是忠诚于人类的“人道主义”,而反物种主义则是不人道的,是违反人性的,是纳粹主义的。
作为物种主义最重要的批评者,P.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解放理论是威廉斯的主要攻击对象。辛格对物种主义的一个重要批评是,物种主义犯了与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相似的错误。正如“一个人不是白种人”不是认为他比其他人(白种人)更低级的原因,“它不属于人类物种”也不是认为它比人类更低级的原因。正如“她是女性”不是认为她比其他人(男性)更低级的原因,“它不属于人类物种”也不是认为它比人类更低级的原 因。(2)对此,威廉斯的回应是,物种主义与种族主义、性别主义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在我们与动物的关系中,“对我们而言,唯一的问题是那些动物应该如何被对待”③,而当白人男性问出“她们应该被如何对待”的问题时就已经犯了错误。在一篇对物种主义的回应论文中,辛格重申,物种主义犯了与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相似的错误,并认为这是为什么威廉斯的提议是错误的。(3)
但是根据什么理由,我们认为人类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相比具有优先性?对此,威廉斯的回答似乎是,我们不需要理由。或者,他认为“我们是人类”就是一个充足的理由。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无法逃脱的立场。(4)但是这也许并不是一个无法逃脱的立场。R.劳特立(Richard Routley)假设了一个这样的场景:在宇宙大灾难后,最后的人类决定消灭周围所有的动植物,包括树木、森林和生态系统。如果物种主义是无法逃脱的,我们大概认为这些最后的人类的做法是无可指摘的。但事实是,我们大多数人认为就算人类终将消失,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自然和环境本身仍然是有价值的,消灭它们是错误的。(5)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并不总是拥有物种主义的道德直觉,物种主义并非一个我们无法逃脱的立场。
以上述讨论为出发点,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威廉斯的物种主义或“人类的偏见”做一回应,即探讨“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物种主义是否犯了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类似错误”和“物种主义是否是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本文也将考虑对以上论证的两个可能反驳并对此作出回应。最后,本文将试图据此表明,哲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为我们根深蒂固的偏见做辩护,这些偏见完全有可能是毫无根据和任意的。哲学的主要任务应该是“质疑这个时代的基本假 设”(6)。
二、物种主义是不是一种人道主义?
毋庸置疑,物种主义是一种人类的偏见,这种偏见认为人类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相比具有优先性。因此在我们被问及“你站在谁的一边”时,物种主义的回答是:我站在人类的一边。而如果有人竟然选择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那这一选择似乎是反人类的,不人道的,是纳粹主义的。这个刁钻的问题不禁让我们想起一些人对怀疑论者的一个回应,这些人说,如果你不相信外物存在,你面前是悬崖,你敢跳下去吗?如果你选择不跳下去,那你就是自相矛盾的,你在本质上仍然不是一个怀疑论者;而如果你选择硬着头皮(bite the bullet)跳下去,那你可能遭遇非常严重的后果。威廉斯的问题也似乎同样让他的对手陷入两难之中。如果他选择站在人类一边,那他就是自相矛盾的,他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物种主义者;如果他选择站在外星人一边,那他就陷入了反人类和非人道的纳粹主义立场。
在回答威廉斯的问题之前,让我们假设这样一个场景:人类即将占领A星人的星球,相比A星人,人类有更美丽的外表,更聪明的头脑和更卓越的行星治理经验。人类可以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对A星球产生最好的后果。不幸的是,人类发现,A星人是不可救药的,只有彻底消灭A星人才能让一切好起来。现在再让我们提出威廉斯的问题:你站在谁的一边?你是与人类站在一起,消灭A星人;还是与A星人团结起来,消灭人类?我想,我们中的很多人很难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与人类站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我就有理由与人类站在一起,消灭A星人,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够充分的理由。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假如A星人的脸长得像虫子一样,那么虽然他们拥有仁慈和善良的品格,假如他们的目标是给世界带来更多的恶心感,那么我们仍然拒绝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我们有理由消灭他们。(7)就像我们最熟悉的格林童话中讲的青蛙王子的故事,虽然王子的品格一直是仁慈和善良的,他帮助公主找回了掉入水中的金球,但是在他的外貌长得像青蛙时,在他变成帅气英俊的王子之前,美丽动人的公主就有理由嫌弃他和讨厌他,不与他成为朋友,不跟他一起玩。但是我们中的很多人真的赞同公主的行为吗?我们也许理解和同情公主听到一只青蛙想要跟她成为朋友,想要她喜欢他时的错愕和厌恶,甚至恶心。但是我们仍然同意国王的说法,我们不应该鄙视在我们困难时帮助过我们的人,即使他长得像一只青蛙。
现在让我们假设A星人就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动物,例如大猩猩。大猩猩没有人类这么美丽的外表,也没有人类这么聪明的头脑,更缺乏卓越的生态治理经验。人类可以预知什么样的行为将产生最好的后果。而不幸的是,人类发现,大猩猩的泛滥给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只有消灭大猩猩才能让生态系统恢复如初。回到威廉斯的问题:我们站在谁的一边?我们是站在人类一边,支持消灭大猩猩;还是站在大猩猩一边,反对人类?持有人类的偏见的人或者所谓的物种主义者,可能认为人类相比大猩猩之类的动物更具有重要性,所以当大猩猩给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带来危害时,这些人支持消灭大猩猩来维系生态环境。但是如果我们把大猩猩替换成人类呢?假如人口的增长给生态系统带来巨大的压力,当消灭人类才能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时,这些物种主义者是否会支持消灭人类?这时,认为人类比生态系统更加重要的物种主义者将拒绝消灭人类,虽然从维系生态系统的角度看来,这是正确的做法。
因此,C.戴蒙德(Cora Diamond)等认为物种主义与环境保护主义或动物保护主义一致的人应该警惕,这种一致性只有在保护环境或保护动物有利于人类的利益时才出现。(8)当人类的利益与动物的利益或环境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个前后一致的物种主义者,必定会选择偏好人类的利益超过动物的利益或环境的利益。所以在这些冲突发生时,为了人类物种的利益,其他物种的利益可能被忽视,甚至被伤害。(9)而对此物种主义者提供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我们是人类!”但是,仅仅这一个理由不能证成我们对其他物种的伤害,我们需要其他的理由。如果我们仅仅基于这一个理由就伤害其他物种,那么我们对其他物种的感受就是不敏感的,我们也因此并不是人道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物种主义并不是一种人道主义,它也有可能是非人道的纳粹主义行径。
三、物种主义是否犯了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类似错误?
归根结底,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仅仅“我们是人类”就是我们值得特殊对待的理由?或者说,为什么仅仅“我们是人类”就是我们的利益优先于其他物种的利益的理由?威廉斯深刻意识到,从宇宙视角看来,“人类绝对重要性的观念似乎已经消亡,或者正在消亡”(10)。对于宇宙而言,人类是渺小的。B.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自由人的崇拜》(“A Free Man's Worship”)一文中就谈到了人类生命的短暂,地球的渺小和宇宙的浩瀚。F.拉姆齐(Frank Ramsey)曾开玩笑说,他对于宇宙的印象远没有他的朋友那么深刻,这大概是因为他有240磅重。但是威廉斯强调,我们并不是从宇宙视角来看待自己的特殊重要性,我们是从“我们”的视角来看待自己的特殊重要性。(11)仅仅“他是人类的一员”或者“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就足够使得她受到特殊的对待。被告知有人失陷在熊熊燃烧的大楼中,就是我们动员所有力量去营救他们的充分理由。(12)
但辛格认为,“他是人类中的一员”与他的种族、性别一样,与他受到何种对待不相关。(13)辛格的问题是,与动物相比,人类有什么独特的特征使得他们应该得到特殊的对待?(14)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具有理性或反思能力吗?例如,威廉斯认为动物与人的区别在于“它们不能寻求或理解理由”(15)。可一些动物,例如黑猩猩或狗类也具有理性或反思能力。一只金毛巡回犬能在三条路线中筛除其中两条路线,选择正确的路线找到自己的目标。而几个月大的婴儿和智障的成年人却没有理性和反思能力,他们“不能寻求或理解理由”。或者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具有语言能力,以至于受压迫的群体可以为自己发声,争取自己的权利?⑥但几个月大的婴儿和言语障碍人士也没有语言能力,他们也无法为自己发声,需要其他人为他们代言。甚至几乎所有人都无法自己提出法律诉求,他们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必须通过律师来提出自己的诉求。威廉斯说,在谈论我们与动物的关系时,对我们而言唯一的道德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⑦。但在此,“我们”与“他们”的界限到底何在?
努斯鲍姆认为我们不仅不能在我们自己的物种和“像我们”的动物(猿类、大象、鲸鱼和狗等)之间划出界限,我们甚至无法在我们已知“像我们”的动物和其他被认为缺乏智力的动物之间划出界限,因为每一种动物都在努力过一种繁兴的生活,“智力体现为多种多样令人着迷的形式”(16)。努斯鲍姆举了几个过着繁兴生活的动物的例子,其中一个动人的案例是母象弗吉尼亚。大象科学家J.普尔(Joyce Poole)在其回忆录《与大象一起成长》(Coming of Age with Elephants)中写下了弗吉尼亚的故事。她是一头喜欢听乔伊斯唱歌,有着琥珀色大眼睛的母象。她经常在肯尼亚安博塞利国家公园的草原上散步。她刚出生的象宝宝在她的肚皮下走动。努斯鲍姆让我们想象弗吉尼亚的死亡场景,她的象牙被锯掉,脸上留下两个血淋淋的洞。其他大象试图用鼻子扶起她的身体,却发现她一动不动。最终这些大象确认了她的死亡,把土和草洒在她的身体上。弗吉尼亚的象宝宝消失了,也许被贩卖到美国某个不关心动物来源的动物园。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虽然我们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但是忽视动物的利益和残忍对待动物的做法显然不是正确对待他们的方式。并不是每个物种主义者都赞成为了人类的经济利益残忍地对待、甚至杀害动物,特别是像母象弗吉尼亚这样“像我们”的动物。毕竟,威廉斯认为,物种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而残忍地对待动物是不人道的。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如此对待他们(其他动物) 威廉斯可能给出一些基于人类的偏见的理由,例如,这样做体现并助长了人类的残忍品格,损害了个人的完整性。但是“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却绝不是其中一个理由。
辛格和努斯鲍姆试图模糊的,正是威廉斯所强调的,在“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泾渭分明的界限和区分。威廉斯拒绝承认物种主义和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的相似性,是因为他认为在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存在真正的区别,而在白种人和其他人种之间、在女性和男性之间却不存在真正的区别。威廉斯认为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物种,在于人类能够“寻求或理解理由”,可以使用语言提出自己的诉求,而其他动物则不能。他认为白种人和其他人种、女性和男性之间之所以没有这种区分,是因为不管他们皮肤的颜色是什么,不管他们的性别是什么,他们都是“我们”中的一员,而其他动物则属于“他们”。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并不存在威廉斯所谓的真正区别,那些通常被看作是人类与动物的真正区别的特征,例如理性能力和语言能力,并不为所有人所共有,但却是一些动物所拥有的。并且,为什么我们要强调“我们”与“他们”(其他动物)的区别呢?如果黑皮肤和女性不是一个人遭受虐待和忽视的理由,为什么“它是其他物种的成员”可以成为其他动物遭受虐待和忽视的理由?辛格强调,其他动物和人一样值得平等的考虑,因为它们都具有感受能力,能感受痛苦。边沁说:“问题不是它们能否说理或说话,而是它们能感知痛苦吗?”(17)努斯鲍姆在这一点上同意辛格和边沁的观点,即其他动物和人类一样都具有感受能力,因此值得平等的考虑。(18)
也许这一天终会到来,母象弗吉尼亚或其他动物的困境被我们看见,并且我们认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就是一个充足的理由让我们动用所有的资源去营救他。这时我们不再强调“我们”和“他们”(其他动物)之间的区分,也不再认为人类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
四、物种主义是否是无法逃脱的人类立场?
至此,关于为什么物种主义是错误的,我们已提出了两个理由。第一,根据我们模拟威廉斯的外星人假设提出的三个假设,我们认为仅仅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不是偏好人类的利益超过其他物种的利益的理由。在与环境保护或动物保护背道而驰时,物种主义完全可能导致一种非人道的纳粹主义立场。第二,威廉斯试图避开辛格对物种主义类似于种族主义与性别主义的批评,强调人类与其他动物存在真正的区别,即人类能寻求和理解理由,以及人类能使用语言来提出诉求,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些能力并非所有人所共有的,也非人类所独有。当威廉斯说,我们与其他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如何对待他们”时,他已犯下了物种主义的错误。
但是威廉斯可能回应,对于我们而言,物种主义是无法逃脱的立场。如果当我们把自己的物种的利益置于其他物种利益之上,或者当我们把我们与其他动物的关系看成我们与他们的关系时,我们就犯下了物种主义的错误,那么这种错误不过是一种偏见,一种作为人类无法逃脱的偏见。在回答人类的偏见是否最终无法逃脱时,威廉斯回到了他的外星人假设。在仁慈和极具星球管理能力的外星人到来之际,作为人类,我们选择成为合作者,与他们一起消灭人类,还是成为抵抗者,把外星人赶出地球?假如我们选择成为抵抗者,那么我们当然持有人类的偏见。但就算我们选择成为合作者,威廉斯认为,我们也无法逃脱人类的偏见。
威廉斯认为辛格等功利主义者将选择成为合作者,消灭人类,因为这样做可以带来最好的后果。但是即使他们选择成为合作者,他们也必须使用人类可理解的语言和论证。如果这些语言和论证是人类所独有的,那么悖论的是,合作者根本无法与外星人合作。所以合作者必须使用外星人和人类都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论证。但是即使他们使用双方都可理解的论证,也不能保证外星人和人类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我们与他们的差异可能如此之大(想象长得像虫子的A星人),以至于也许最终我们只能与他们订下互不侵犯的协定,过着互不打扰的生活。就像公主与青蛙不能成为朋友一样。但是也许存在一个我们可以诉诸的更普遍的道德原则(例如功利原则),这个普遍道德原则承担着青蛙王子的故事中的国王的角色。他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逃脱自己的地域偏见,超越我们的人类的偏见,真诚地接纳外星人,与他们合作。对此,威廉斯的回答是:“结果很可能是,你或者陷入自我欺骗,如果你认为你成功了;或者陷入自我厌恶或自我鄙视,如果你承认你终将失败。”(19)
因此,在威廉斯看来,物种主义与其说是一种统帅其他道德原则的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不如说是一个我们都必须承认的伦理事实。它是我们人类无法逃脱的偏见。辛格等功利主义者所忽视的正是真实世界和人类生活的这种复杂性。(20)功利主义试图用一种简单但又过于苛刻的原则来要求所有人,其结果是,或者人类陷入自我欺骗,认为自己可以成为合作者,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或者人类陷入自我厌恶和自我鄙视,因为人类发现自己无法摆脱自己的物种偏见,成为合作者,与外星人一起消灭人类。
如果不管怎样我们都无法摆脱人类的偏见,那么我们当然不能说物种主义是错误的。并且就算物种主义是错误的,我们也应该把它当作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来接受。对于威廉斯的问题“你站在谁的一边”,正确的答案不在于理解“我应该做什么”,而是理解“我是谁”。这种关于“我是谁”的自我理解,与我占有什么偶然属性不是一回事。它是我从偶然性的变迁中拯救出来的一种自我连续性,使我拥有尊严和完整性。正是因为奥德赛在进行他的艰难旅途之前就预设了关于他是谁的自我理解,并且一开始就知道他是谁,他才能克服重重困难,以他最开始所是的那同一个身份返回家园。
这大概是威廉斯想要给出的回答。我们无法改正人类的偏见,因为我们无法修改关于“我是谁”的自我定义,这种自我定义从一开始就已经被预设好了。但是这种回答似乎太过仓促。如果威廉斯要为人类的偏见做进一步论证,那么他必须论证,人类为自己的物种偏见承担责任并尽可能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但是要作出这一论证,就必须预设人们的偏见是不受控制的、任意的。但是大多数人却承认,我们拥有为我们的目的承担责任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卢梭所描述的自由个体运用理性引导自己的欲望的能力(21),也是罗尔斯所说的人的理性能力的一部分,即我们拥有能够形成、选择和修改我们的善观念的道德能力。(22)如果人们以自己无法逃脱人类的偏见为借口,拒绝考虑其他物种的利益,那么看起来这种行为才是自我欺骗。
最后,让我们回到劳特立的宇宙大灾难假设。假如在宇宙大灾难后,最后的人决定消灭自己周围所有的生命,包括动物、植物和其他一切物种。从人类的偏见看来,这种做法是无可指摘的。但是根据我们大多数人的直觉,这种行为却是错误的。所以,看起来我们大多数人都拥有一种反物种主义的直觉,我们可以逃离人类的偏见,认可我们周围的动物、植物,我们的自然和环境本身的价值。(23)
威廉斯等物种主义者可能辩驳,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拥有“消灭周围的一切生物的做法是错误的”这一直觉,是因为我们仍然残留着人类仍将继续存在的幻觉,因此我们认为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对人类是有害的。根据这一反驳,我们之所以拥有这种直觉正是因为我们的人类偏见,我们无法逃离这种偏见。
但是劳特立假设,就算是在人类利益完全不相关的情况下,在最后的人死亡后人类将不再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大多数人仍然拥有“消灭周围的动植物和其他物种是错误的”这一直觉。正是这种与我们人类的物种偏见相冲突的反物种主义直觉的存在,让我们坚信罗尔斯等人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拥有纠正人类偏见的理性能力和自主能力。我们可以把自身与人类利益拉开距离,把其他动物当作“我们”中的一员看待,同情他们的遭遇,对他们的感受具有敏感性。这种反物种主义立场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立场,它避免了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的错误。
五、反驳与回应
针对以上论证,可能有如下反驳。(24)第一,在第三个场景中,我们假定在大猩猩泛滥导致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不稳定时,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的直觉是我们不会为了维系生态系统的稳定选择消灭大猩猩,因为我们觉得大猩猩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一样是有价值的,消灭大猩猩的行为是不人道的纳粹主义行径。但是有人可能反驳,因为我们都持有人类的偏见,所以在大猩猩这个物种威胁人类的生存时,我们将选择消灭大猩猩来保存我们自己的物种。正如在第一个场景中,当外星人来袭威胁人类物种的保存时,我们大多数人将选择团结起来消灭外星人。这种偏见在我们的心灵中是根深蒂固和无法摆脱的,正如假设我是荒漠的孤独旅行者,我们只有在看到其他人类时才会喜极而泣,不会在看到一只狗时喜极而泣一样。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根据什么我们认为人类的生命相比动物而言更有价值?或者人类的何种独特性使得我们赋予他们更高的道德地位?是人类的理性和反思能力使得他们区别于其他的动物吗?还是人类的语言能力,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已经知道,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区别,这些在威廉斯看来区别于人类和其他动物的特征,并不是人类所独有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的特征。因此,人类并没有什么独特的特征使得他区别于其他动物,使人类具有独特的道德地位,使我们必须优先考虑人类而不是其他动物的利益。
第二个反驳是:人与动物之间确实存在真正的区别,不管其他动物看起来具有何种理性能力或语言能力,他们都不可能跟我们谈论道德哲学。并且,其他动物也无法成为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他们没有自我意识,也缺乏自由意志,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威廉斯是正确的,我们与动物的唯一关系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
我们对此的回应是,一方面,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跟我们谈论道德哲学”的理性与语言能力。几个月大的婴儿不具有这些能力,智力障碍者和语言障碍者也不具有这些能力。也许威廉斯可以反驳说,婴儿具有如此这般的潜能,他们是可以拥有这些理性与语言能力的潜在的道德行为者。但是智力障碍者和语言障碍者呢?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潜能,他们永远也无法拥有这些能力。因此,认为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人类拥有理性和语言能力而其他动物没有的说法把这些人排除出了人类的行列。另一方面,在一些案例中,人类从其他动物(而不是人)身上接受到更多的善意。在这些例子中,人类是被动接受动物的对待,而不是主动对待动物的。例如,努斯鲍姆曾讲述一个被迫嫁给一个年长她许多的男人的少女艾菲的故事。她因为婚姻的乏味曾陷入一段婚外情,但她很快终止了这段感情并试图修复自己的婚姻。在与她的丈夫幸福生活了八年后,她的丈夫找到了她当初婚外情的证据并离开了她。在她晚年时,只有一只狗陪伴在她身边。(25)我相信,艾菲在荒漠独自旅行时,应该更期待看到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在一些情况下,“忠诚于人类”的偏见看起来如此荒谬,我们甚至忍不住问:我们到底要忠诚于人类的何种特征?有时我们在动物身上比在人身上更多地看到忠诚、善良和友爱这些良好的品质。
最后,有人认为以人为中心的物种主义可以有很多辩护的路径,指出人和动物的区别,只是其中一种。例如,我们可以根据人权辩护的利益理论或人的内在价值理论等来为其辩护。另外,即使人和动物之间在诸多性质上只有量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无法为人和动物在质的方面的差异对待辩护,并不意味着人权得不到辩护;类似地,它也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给予人和动物平等对待。对于这一质疑,一方面,我们认为为物种主义辩护的利益理论或人的内在价值理论归根结底仍将诉诸人和动物的区分。当被问及“人的利益为什么比动物的利益重要”或者“为什么人具有内在价值而动物不具有”时,这些理论家仍将回到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另一方面,本文并不试图证明“人权无法得到辩护”“我们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我们应该给予人和动物平等对待”。本文仅仅试图证明人和动物值得平等考虑。认为动物应该具有与人同等权利的说法是荒谬的。没有人认为动物应该与人同等地拥有投票权。但是我们确实认为我们应该同等地考虑动物的痛苦和人的痛苦,不能仅仅因为它是动物,就虐待它、忽视它。
六、结论
我们承认物种主义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的人类偏见,它看起来甚至是无法摆脱的,是内嵌于关于“我是谁”的自我理解之中的,是复杂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哲学的主要任务,不是为我们固有的、根深蒂固的偏见辩护,而是挑战这些我们大多数人认为理所当然的假设。(26)作为具有理性能力的自主个体,我们总是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与人类的偏见拉开距离,我们可以拒绝威廉斯的“我们”与“他们”(其他动物)的区分,把其他动物看成是“我们”中的一员,把他们看成是值得平等考虑的道德共同体的成员。物种主义不是一种人道主义,而是一种把人类利益置于其他物种利益之上的错误实践。
【注释】
① Cf.Peter Singer & Helga Kuhse,“The Moral Status of the Embryo”,in Unsanctifying Human Life,Helga Kuhse ed.,Blackwell,2002,p.184.
(1) ③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2;p.148.
(2) 参见辛格:《动物解放》,祖述宪译,中信出版社,2018,第2—12页。
(3) Cf.Peter Singer,“Why Speciesism is Wrong”,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31 (2016):p.31.
(4)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1.
(5) 参见阿特菲尔德:《环境伦理学》,毛兴贵译,译林出版社,2022,第5页。
(6) Peter Singer,“All Animals Are Equal”,in Applied Ethics,Peter Singer e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25.
(7)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9.
(8) Cf.Cora Diamond,“Bernard Williams on the Human Prejudice”,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41 (2018):p.380;参见魏犇群:《物种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世界哲学》2022年第2期。
(9) Cf.Jeff McMahan,“Bernard Williams:A Reminiscence”,in The Moral Philosophy of Bernard Williams,Alexandra Perry and Chris Herrera eds.,Cambridge Scholars,2013,p.20.
(10)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37.
(11) 参见威廉斯:《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陈嘉映译,商务印书馆,2017,第144—145页;Cf.Bernard Williams,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p.118.
(12) ⑥ Cf.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2;p.141.
(13) Cf.Gerald Lang,“Discrimination,Partial Concern and Arbitrariness”,in Luck,Value,and Commitment:Themes from the Ethics of Bernard Williams,Ulrike Heuer and Gerald Lang ed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p.298.
(14) Cf.Peter Singer,“Reply to Bernard Williams”,in Peter Singer Under Fire,Jeffrey Schaler ed.,Open Court,2009,pp.97-101.
(15) ⑦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1;p.141.
(16) 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6页。
(17) 辛格:《动物解放》,祖述宪译,中信出版社,2018,第10页。
(18) 参见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88—89页。
(19) Bernard Williams,“The Human Prejudice”,in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A.W.Moore e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52.
(20) 参见斯玛特、威廉斯:《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劳东燕、刘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第275页。
(21) 参见王幸华:《自尊的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第64页;Cf.Xinghua Wang,“Amour-Propre in Rousseau:The Tie that Binds”,The Philosophical Forum 49 (2018):p.441.
(22) Cf.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0;John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A Restatemen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6-7;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5,p.50.
(23) 参见阿特菲尔德:《环境伦理学》,毛兴贵译,译林出版社,2022,第5—6页。
(24)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并不试图考虑所有的可能反驳,而只考虑最根本和最有挑战性的两个反驳。
(25) 参见努斯鲍姆:《为动物的正义》,王珀译,中信出版社,2024,第121—122页。
(26) Cf.Peter Singer,“All Animals are Equal”,in Applied Ethics,Peter Singer e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25.
原载: 《世界哲学》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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